某生产企业签订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合同,采用“实耗法”,2014年9月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海关征收关税45万元,当月将部分完工产品出口,FOB价折合人民币400万元,该企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70%,完工产品内销时适用的增值税征税率为17%

admin2015-05-19  31

问题 某生产企业签订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合同,采用“实耗法”,2014年9月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海关征收关税45万元,当月将部分完工产品出口,FOB价折合人民币400万元,该企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70%,完工产品内销时适用的增值税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则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为(    )。

选项 A、2.4万元
B、4.8万元
C、3.2万元
D、8.4万元

答案B

解析 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400×70%=280(万元),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80×(17%-13%)=11.2(万元),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0×(17%-13%)-11.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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