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正确处理的是( )。

admin2013-10-23  21

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正确处理的是(    )。

选项 A、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B、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C、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D、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答案A,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2)尚未审结且另五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3)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所以此题选ACD项。新《企业破产法》中的相应规定如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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