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和戊采用募集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五位发起人认购了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随后,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并决定成立公司。公司董事会决定由丙担任公司总经理。在公司成立后第8个月,丁因故急需用钱,遂决定转让其持

admin2013-10-26  58

问题 甲、乙、丙、丁和戊采用募集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五位发起人认购了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随后,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并决定成立公司。公司董事会决定由丙担任公司总经理。在公司成立后第8个月,丁因故急需用钱,遂决定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0%。在经营过程中,丙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得收入若干。在公司成立后第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回购本公司股份。(2011年案例分析第83~86题)
根据《公司法》,甲、乙、丙、丁和戊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A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     )。(2011年案例分析第83题)

选项 A、20%
B、25%
C、30%
D、35%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点是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数。根据《公司法》第85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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