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
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
admin
2018-01-31
20
问题
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
2009年5月,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2009年8月,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9个月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这3台设备。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隐瞒了有关事实,与己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质押的轿车。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约定9月15日之前交付。甲公司在通知丁公司向己公司交付出租的轿车时,丁公司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9月30日。丁公司工作人员在驾驶该轿车时外出时,遭遇罕见泥石流,车毁人亡。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得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50万元,尚未偿还。2010年4月15日,乙公司发函给庚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在用于质押的轿车灭失前,谁是其所有权人?乙公司是否对该轿车享有质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①甲是该轿车的所有权人。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与己虽然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是轿车尚未交付,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②不享有质权。根据规定,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本题中,甲公司仅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交给乙公司保管,并未实际交付该轿车,质权尚未设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5O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由()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2009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案件,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经查: (1)丙会计师事务所曾于2005年担任乙公司的财务顾问
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丙、丁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下列()情形不能通过。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国家授权投资的乙机构出资10000万元;国有企业丙出资5000万元;民营企业丁出资5000万元。甲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其有公积金600万元,公益金300万元,未分配利润900万元。根据上述数据资料,可以界定甲公司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投资者股权质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房屋租赁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在征得乙同意后,将房屋卖给丙,并转移了所有权。下列有关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理气剂治疗
通过阻滞钙通道,使血管平滑肌细胞内Ca2+量减少的降压药是( )。【2003年考试真题】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卷四真题试卷第3题)问题: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
下列关于钢材破坏形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使用()。
“生产成本”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归属于( )类会计要素。
思想政治课学期期末以百分制测验的方式开展教学评价属于()。
()是一种充分利用传输媒体的宽带,在媒体上尽可能地建立传送信道的技术。
Thisplace,originallyasmalltown,hasbeen______intoamoderncity.
Highstreetshopsuseavarietyofmeanstoattractshoppers,suchasstrikingwindowdisplays,hugered"Sale"signsandspeci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