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李某在某特区打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admin2020-11-19  24

问题 (2002年)李某在某特区打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选项 A、直接依据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答案B

解析 A选项不当选、B选项当选、C选项不当选、D选项不当选。《立法法》第74条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同时,同法第90条第2款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可见经济特区的地方性法规中依据授权对地方性法规所做的变动性规定,在特区范围内是优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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