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杨某自幼丧父,和母亲吉某相依为命生活,感情甚深。吉某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毅力,不但将女儿杨某拉扯大,而且靠经商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自己买了一套住房,并有个人存款12万元。女儿杨某成家后,也非常孝敬母亲,和丈夫张某及女儿张乙随母亲一起居住,经常帮助母亲。可是天有不
杨某自幼丧父,和母亲吉某相依为命生活,感情甚深。吉某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毅力,不但将女儿杨某拉扯大,而且靠经商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自己买了一套住房,并有个人存款12万元。女儿杨某成家后,也非常孝敬母亲,和丈夫张某及女儿张乙随母亲一起居住,经常帮助母亲。可是天有不
admin
2019-06-18
21
问题
杨某自幼丧父,和母亲吉某相依为命生活,感情甚深。吉某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毅力,不但将女儿杨某拉扯大,而且靠经商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自己买了一套住房,并有个人存款12万元。女儿杨某成家后,也非常孝敬母亲,和丈夫张某及女儿张乙随母亲一起居住,经常帮助母亲。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01年2月,吉某外出进货时,不幸遇害。杨某悲痛欲绝,竞也在几天后因过度伤心死亡。此后,已经多年不来往的吉某的弟弟吉甲突然向张某提出,吉某的女儿杨某已经死亡,现在只有自己才是吉某唯一的亲人,应该继承其全部遗产。张某不同意,二人争执不下,占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张某的妨害,实现自己的继承权。问: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本案中,杨某在吉某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也死亡,因此,杨某已经取得了吉某的遗产继承权。杨某死亡后,应由张某和杨某的女儿张乙作为杨某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法院应当驳回吉甲的诉讼请求。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3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陈某为报复男友张某的始乱终弃,应聘到张某单位附近的饭店当了一名杂工。当得知张某会在2003年除夕那天来该饭店吃团圆饭时,除夕那天下午,趁着厨房没人,陈某把半包“闻到死”拌进了准备做团圆饭的食用油和生粉里。随后她回到家里也服下了毒药,在毒性发作的最后一刻,她
小学二年级学生王某在上课期间无故将同学陈某打伤,而授课教师周某没有制止,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杨某有一住房,杨某与李某达成该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当即交付房款,但房屋钥匙尚未交付。双方还约定第二天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当天夜间该房因雷击被烧毁。对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当事人对于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没有约定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转移时间是()。
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回国,甲将终止与乙之间的委托合同,在甲的儿子没有回国之前,则该约定属于()。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2005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年老无生活来源,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间。依照继承法规定,可以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有(
甲乘杨某不备,用木棍将其打昏后,搜遍杨某全身,未得分文。经鉴定,杨某为轻伤。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8题)
甲下班时误将同事的同款电脑当成自己的电脑带回家。甲对该电脑的占有属于()(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0题)
随机试题
高产井及井口出油温度高的井结蜡严重;情况相反的井结蜡不严重。()
A.胰蛋白酶B.HClC.内因子D.组胺缺乏时可产生恶性贫血的物质是
绕阴器的经脉是
男,10岁。阵发性剑突下钻顶样痛2小时,向右肩放射,伴呕吐并吐出蛔虫一条,体检:腹平软,无压痛,反跳痛,Murphy征(-)。最可能的诊断是
最佳健康模式,即人在其所处的环境中使人的各方面功能得以()
谨慎原则的关键是要弄清楚“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
投资项目评价中的现金是为维持日常生产运营所必须预留的货币资金,包括()。
收入型证券以资本利息为目标。()
下面给出了一些风险监控指标值,其中符合中国证监会1996年10月颁布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有()。
ThetinyIsleofManintheIrishSeaisnotknownasavanguardoftechnology,butthismonthitwastoserveasthetestbed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