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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某晚,国内某高校两名大一学生刘某和罗某在教室里拥抱、接吻,被学校的监控设备录了下来。此后,学校以本校依据国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而制定的《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13条第3款之规定“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
2009年某晚,国内某高校两名大一学生刘某和罗某在教室里拥抱、接吻,被学校的监控设备录了下来。此后,学校以本校依据国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而制定的《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13条第3款之规定“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
admin
2011-09-04
26
问题
2009年某晚,国内某高校两名大一学生刘某和罗某在教室里拥抱、接吻,被学校的监控设备录了下来。此后,学校以本校依据国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而制定的《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13条第3款之规定“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由,勒令两人退学,两人当学期的期末考试也被取消。刘、罗二人不服,向当地法院起诉,将母校告上法庭。后法院以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二人的起诉。该案引起社会多方面的反响,支持学校者有之,反对学校者有之。其实,学校以此种理由处罚学生由来已久。2009年某日,某大学的一对学生在校园河边亲吻,被系主任发现,此后,两人被正式通知因其违反校规将被给予记过处分。这是第一对因“亲吻”而遭受处分的高校学生,后该对恋人因此最终分手。此后,该校某系又颁布了《×××系系规》,严禁“男女同学在公共场合(校园内)搂搂抱抱,过于亲密”。学生戏称为“禁吻令”。校方表示,如执行良好,将在全校推广。据悉国内其他高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禁止大学生在校内牵手、搂腰、拥抱、接吻以及女生穿低胸露背装”等类似管理规定或准备出台类似规定,其中有的还规定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
“禁吻令”纷争昭示了该种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代表性,同时也引起人们对校园法治诸多问题的关注、思考与争议。请根据法学基本原理对这一案件进行评论。
答题要求:
1.运用所掌握的行政法学知识和相关的社会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选项
答案
高校慎用手中权力 高校是法律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实施处分权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应当受到行政法的调整。材料中,高校依据《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对“接吻”学生进行处理,正是高校行政行为的一种体现。我认为,高校的处分行为作为行政行为而言,已经偏离了法治原则,理由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政行为的作出需要经过正当程序。程序正义是法律正义的要求。如果程序上没有保证当事人得到公正合理的对待,那么在结果上就不能说这是正义的行政行为,故不应该得到遵循。而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积习使很多高校也沿袭了这个观念,在管理处分学生时不重视在程序上使同学得到公正对待,仅仅单方面作出决定,而不听取学生意见。 其次,比例原则。该原则要求适当地平衡一种行政措施对个人造成的损害与社会获得的利益之间的关系,禁止那些对个人损害已经超过了社会就此所荻利益的措施。高校因为学生“接吻”而即时其作出处分,对学生造成的伤害明显超出“接吻”对学校教育管理体系的伤害。 最后,行政行为惟有法律的授权才能进行。大学生在校内接吻,并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高校依据自己所制定的规定进行处罚,已经超出了法律授权的范围。综观本案,“禁吻令”等高校的行政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学生应有的个人权利。同时,也反映出高校制定的涉及学生受教育权等重大权益的规章制度明显缺乏正当性,而制裁学生和剥夺其权益行为更缺乏合法性。在校内,学生之间有些亲密的行为属于道德范畴而不应将其纳入法律的范畴,此类行政行为已经造成道德与法律不分。 总之,“禁吻令”反映了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希望以后各高校能加强法治意识,依法治校,合理地保护好学生的正当权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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