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于2012年成立,主要生产线宽0.8微米的集成电路产品,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5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4000万元,该企业2013年进入获利年度,2015年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销售合同

admin2016-06-06  32

问题 位于市区的某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于2012年成立,主要生产线宽0.8微米的集成电路产品,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5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4000万元,该企业2013年进入获利年度,2015年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销售合同约定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00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金额为3500万元、增值税额595万元。
(2)8月受赠原材料一批,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60万元、增值税额10.2万元。
(3)按上年12月签订但在本年执行的租赁合同约定,从1月1日起将原值300万元的闲置车间出租给某销售公司,全年取得租金收入120万元。
(4)企业全年集成电路应扣除的销售成本4000万元;全年发生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200万元);全年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6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90万元,管理费用中不含房产税和印花税)。
(5)已计人成本、费用中的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费用400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7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6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6)企业持有的原账面价值300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到12月底公允价值下降为210万元(企业以公允价值核算)。
(说明:当地政府确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该企业当年应纳的营业税;
(3)该企业当年应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印花税;
(5)该企业当年应纳的房产税;
(6)该企业2015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7)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该企业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该企业2015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1)该企业2015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1)应缴纳的增值税=7000×17%一(595+10.2)=584.8(万元) (2)应缴纳营业税=120×5%=6(万元) (3)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584.8+6) × (7%+3%+2%) =70.90(万元) (4)应缴纳印花税=7000×0.3%0=2.1(万元) (5)应缴纳房产税=(4000—300)×(1—20%)×1.2%+120×12%=49.92(万元) (6)会计利润总额=7000+60+10.2+120一4000—1500一700一(300—210)一6—70.90一2.1—49.92=771.28(万元) (7)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限额:60×60%=36(万元)>(7000+120)×5‰=35.6(万元) 应调增的所得额:60一35.6=24.4(万元) (8)广告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 200—7120×15%=1 32(万元) (9)三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工会经费:400×2%=8(万元)>7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400×14%=56(万元)<6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5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限额=400×2.5%=10(万元)<1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一10=5(万元) 共应调增:4+5=9(万元) (10)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值、新技术研发费应调增的所得额=300—210一90×50%=4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771.28+24.4+132+45+9=981.68(万元) (11)该企业可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政策,2015年应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981.68×25%×50%=122.71(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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