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杨某是北方涂料工业研究设计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其利用企业财务管理的漏洞和自身职务之便,私自挪用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共300余万元,用于购买彩票、炒股和赌博。杨某的行为构成了( )。
杨某是北方涂料工业研究设计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其利用企业财务管理的漏洞和自身职务之便,私自挪用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共300余万元,用于购买彩票、炒股和赌博。杨某的行为构成了( )。
admin
2018-09-06
34
问题
杨某是北方涂料工业研究设计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其利用企业财务管理的漏洞和自身职务之便,私自挪用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共300余万元,用于购买彩票、炒股和赌博。杨某的行为构成了( )。
选项
A、贪污贿赂罪
B、挪用公款罪
C、盗窃罪
D、玩忽职守罪
答案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题目中杨某利用自身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罪。故本题答案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z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某贸易公司甲从国外购进200吨新闻纸,委托某船运公司乙运往中国境内。一日,乙船运公司的运货船载着该船船员私自在国外购买的手机、电视机等电器,在中国某市附近海域进行走私交易时,被中国某海关抓获。该海关做出决定,将包括甲公司200吨新闻纸在内的船上所有物品予以
IBM公司制造的“深蓝”计算机战胜了世界顶级国际象棋大师卡斯帕罗夫。这一事实说明()。
2010年10月,王旗镇村民王某夫妇未取得准生证生育了第二胎,同年11月,受县计生委委托,镇政府向王某夫妇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15000元的决定,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王某以收费过高以及不能提供收据为由,拒绝交纳。于是,在没有任何机关委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
关于进一步深入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通知县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1)近期,我县(药房坐堂行医及无《乡村医生职业证书》的老村医和退休医生)非法行医的现象时有发生。(2)为进一步净化我县的医疗服务环境,确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
电脑出现的哲学意义在于进一步证明了意识是人脑的机能的观点。()
以前大多数人认为工人只要有一个壮实的身体,太多的文化知识根本用不上。但是21世纪初,青岛港工人许振超却由一名普通的吊车司机成长为桥吊专家,他两次刷新世界集装箱装卸记录,并承担了多项重大研究课题,这些事实体现了新时代工人的新风貌,反映了工人阶级在自身素质建
2012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现场。习近平定义“中国梦”是()。
党的建设的主线是()。
随机试题
患者,男,27岁。右颈部淋巴结结核,下列哪种药物对治疗无效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是专利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是专利审查员和评估人员判断申请技术新颖性及创造性的时间点。
对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收入,应重点调查的内容不包括()。[2010年5月真题]
你认为是否应该在监狱系统内普及心理学知识?
以下叙述中反映了陆地自然带分布规律的是()。
进程创建的时候,不需要做的是()。
有三个关系R、S和T如下:由关系R和S通过运算得到关系T,则所使用的运算为( )。
请使用SELECTINTO…OUTFILE语句,备份数据库db—test中表content的全部数据到C盘的BACKUP目录下一个名为backupcontent.txI的文件中,要求字段值如果是字符则用双引号标注,字段值之间用逗号隔开,每行以问号为结束标
InTheBirthorderBook:WhyYouAretheWayYouAre(2004),Dr.KevinLemannotesthat21ofthefirst23Americansinspacewer
Accordingtothepassage,cybercrimerefersto______.Whichofthefollowingbestrevealstheurgencytocombatcybercri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