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试论共同犯罪中自首的认定。
试论共同犯罪中自首的认定。
admin
2018-12-21
36
问题
试论共同犯罪中自首的认定。
选项
答案
正确认定共同犯罪人的自首,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共同犯罪人各自的罪行的范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各种共同犯罪人自首时所要供述的自己的罪行的范围,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具体分工是相适应的。 就主犯而言,当其为首要分子的时候,必须供述的罪行,包括其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所及或支配下的全部罪行;当其为其他主犯的时候,必须供述的罪行,包括其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支配下单独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以及与其他共同犯罪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 就从犯而言,当其为次要的实行犯的时候,所应供述的罪行,包括犯罪分子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与自己共同实施犯罪的主犯和胁从犯的犯罪行为;当其为帮助犯的时候,所应供述的罪行,包括自己实施的犯罪帮助行为,以及自己所帮助的实行犯的行为。 就胁从犯而言,所应供述的罪行的范围,包括自己在被胁迫情况下实施的犯罪,以及所知道的胁迫自己犯罪的胁迫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就教唆犯而言,所应供述的罪行的范围,包括自己的教唆行为,以及所了解的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之后实施的犯罪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v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范某的下列有关骨科病预防与治疗方面研究成果中,可在我国申请专利的有
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裤袋并将乙打成重伤。甲在离开现场五公里后,把乙价值7000元的手机扔进水沟。甲的行为构成
甲乙干2001年7月20日(注:此前一天国际奥委会已宣布北京申办成功的消息)约定:如果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话,甲将赠与乙100万。该赠与合同
共同犯罪行为包括
(2013年真题)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未按期归还借款,且未与乙就如何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
(2011年真题)村民甲在自己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权法,甲侵害了乙的
(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的有
《物权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请分析:抵押权的特征。
试述酌定量刑情节的种类及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随机试题
黄疸患者,身目俱黄,黄色鲜明,恶心欲吐,发热恶寒,无汗身痛,小便短赤,舌苔薄黄腻,脉弦滑。治疗应首选()
患者,男,32岁,水肿,少尿,尿蛋白+++,红细胞5~10个/HP,白细胞2~3个/HP,诊断为慢性肾小球肾炎。下列护理诊断不正确的是
在输送介质为热水的水平管道上,偏心异径管的连接方式应为()。
背景资料某工程,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见下表)。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从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10%的月份开始,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下列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和计算的应纳税额正确的是()。
某企业打算在未来2年内,每半年末存入10万元,年利率10%,每半年复利一次,则对于该系列流量现值的计算,下列式子正确的是()。
(2016·山西)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的依据主要是()
某地召开有关《红楼梦》的小型学术研讨会。与会者中,4个是北方人,3个是黑龙江人,1个是贵州人;3个是作家,2个是文学评论家,1个是教授:以上提到的是全体与会者。根据以上陈述,参加该研讨会的最少可能有几人?最多可能有几人?
在利用菜单编辑器设计菜单时,为了把组合键“Alt+X”设置为“退出(X)”菜单项的访问键,可以将该菜单项的标题设置为()。
wrongwithitWhatwelcomerightareaboutpleaseAllisdoA:Fillintheform.plea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