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
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
admin
2014-12-05
39
问题
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李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李某是否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2)经过这场风波,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关系恶化,王小平也想解除收养关系,他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3)王飞、高云夫妇的利益应如何保护?
选项
答案
(1)李某无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因为依据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利解除成年子女与养父母收养关系的主体仅限于成年子女与养父母,故李某无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2)王小平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因为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王小平符合法定条件,可以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3)王飞、高云夫妇,可以要求王小平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义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qU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婚姻家庭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婚姻家庭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某乙为出租车司机,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给数位卖淫女通风报信,致使查处活动失败。某乙构成()
被害人甲在盗窃犯乙即将逃离犯罪现场的片刻,来不及通过司法机关挽回损失,使用暴力等手段迅速从乙手中夺回了财物。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我国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的要件包括()
我国刑法规定,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
根据我国《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体系中,只限制人身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是【】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
在下列情况中,不能适用减刑的有()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
随机试题
职业的特征包括目的性、社会性、稳定性、群体性和()。
融资租赁的形式主要有()
医德情感应包括
A、布洛芬B、吲哚美辛C、盐酸异丙嗪D、法莫替丁E、多潘立酮用于过敏、镇静()
光缆单盘检验中,不需要使用OTDR进行测试的项目是()。
在常用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中,静态评价指标包括( )。
A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B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大的贸易公司。B公司拟通过收购A公司的方式达到上市的目的,但该交易是通过A公司向B公司原股东发行普通股用以交换B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对B公司股权方式实现。该项交易完成后,B公司原控股股东持有A公司60%股权,A
傣族的泼水节(Water-SplashingFestival)是在四月十三至十五号,这三天也是他们族的新年节日。傣族的节庆活动一共分三个层次,一天一个花样儿。第一天,大家清扫各家房屋,清理四周环境。【T1】第二天,人们倾巢而出,涌向各个大街小巷,用桶盛满
Theireffortstoimprovethecornproductionhavebeenvery(effect)______.
Theworldisnotonlyhungry,butthirstyforwater.Thatmayseem【B1】______toyou,sincenearly75%oftheearth’ssurfaceis【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