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农民李某,为建私房,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在村旁的河道内用马车采沙。县水利局发现后,责令李某停止采沙,并处以罚款500元,没收马车。李某不服,向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仍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水利局辩称“省人民政府《关

admin2014-08-01  31

问题 某村农民李某,为建私房,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在村旁的河道内用马车采沙。县水利局发现后,责令李某停止采沙,并处以罚款500元,没收马车。李某不服,向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仍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水利局辩称“省人民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第12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批准或未按规定采沙……等,由河道管理机关责令纠正,采取补救措施,并视情况予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违法行为工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省人民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超出了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此判决撤销“没收马车”的处罚决定。
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所作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对此类规章完全不予适用
B、通过审查确定规章合法的,参照适用
C、认定规章不合法的,拒绝适用
D、要求行政机关修改规章

答案B,C

解析 人民法院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不予适用是合法的,这是参照规章的结果。《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的规定。参照的前提是审查规章,人民法院通过审查确定规章合法的,可以参照适用,认定规章不合法的。可以拒绝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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