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dmin
2022-12-29
20
问题
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B、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C、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
D、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220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据此,刘某可以申请更正登记,至于最终是否予以更正登记,则属于登记机构的审查事项,不影响刘某申请的权利。故A选项正确,当选。根据《民法典》第220条第2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故B选项正确,当选。根据《民法典》第234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刘某在申请异议登记之后,可向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为房屋的权利人。故C选项正确,当选。根据《民法典》第229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可见,如果确权之诉成功,刘某即被确认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可以依据法院判决,请求房管部门将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的名下,故D选项正确,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lI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红外光谱B.高效液相色谱C.质谱D.核磁共振谱E.紫外一可见吸收光谱基于分子振动原理鉴定分子中特征官能团的谱学技术是
A.锁阳B.穿心莲C.薄荷D.白花蛇舌草E.绵茵陈多卷曲成团状,灰白色或灰绿色,全体密被白色茸毛,绵软如绒的药材是
中药材质量的好坏,与其所含有效成分的多少密切相关,药材的采收年限、季节、时间、方法等直接影响药材的质量、产量和收获率。利用传统的采药经验,根据各种药用部位的生长特点,分别掌握合理的采收季节是十分必要的。药材适宜采收期的确定应考虑的因素不包括
A.口服吸收减少B.肝毒性增加C.后者中毒的风险增加D.调整后者的剂量E.不良反应减少四环素联用钙剂可使
只用于诊断与过敏试验,注射量在0.2ml以内的给药方式是
根据下列给定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007年11月,张三到B市天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于同年12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11月30日至2009年11月29。张三担任安保员,月工资1300元。劳动合同第17条约定:“乙方有下列
根据下列给定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007年11月,张三到B市天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于同年12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11月30日至2009年11月29。张三担任安保员,月工资1300元。劳动合同第17条约定:“乙方有下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下列不属于婚姻无效情形的是()。
某患者到中医门诊看鼻炎,之前曾经在私人诊所找中医开了药方,此次来挂号,希望医生看一下此药方是否合适,合适的话,就在医院抓药,这样可以报销,但医院中医科规定“不看院外处方”,如果您是接诊医生,应该如何应对?()
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从翻译技术来看,机器翻译可分为哪几个层级?
慢性牙龈炎的病理变化不包括()
治疗湿痰咳嗽,宜选用治疗湿热泻痢,腹痛、里急后重,宜选用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 )报告。
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 )是每次事故保险人应赔偿的最高限额。
2015年2月1日,新凯公司因贸易往来欠华贸公司50万元货款,直至2018年8月1日,华贸公司未向新凯公司提出还款请求。2018年9月10日,华贸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了立业公司,并通知了新凯公司。下列关于该债权转让的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货币的职能有五种: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价值尺度是指货币以自己为尺度来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流通手段是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贮藏手段是指货币可以作为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人们储存起来。支付手段通常在放债还债、支付工资以及交
The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saidWednesdaythatitistryingtotrackdownasmanyas386pigletsthatmayhavebeengeneti
昨天我把钥匙丢了。
Accordingtothespeaker,whoshouldenjoytherightofAcademicFreedo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