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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教唆精神病人王某犯罪,李某()。
李某教唆精神病人王某犯罪,李某()。
admin
2013-06-12
33
问题
李某教唆精神病人王某犯罪,李某()。
选项
A、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
B、应单独承担刑事责任
C、是教唆犯
D、是间接实行犯
答案
B,D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利用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成立间接正犯,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A项是错误的。因此,李某是间接实行犯,应单独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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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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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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