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井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遇到了如下几种情况: 1.3月1日,在施工运输石门时,遇到原地质资料提供的断层破碎带,并发生严重冒顶,造成施工单位增加施工费用支出30万元,影响工期15d。施工单位在3月15日处理完冒顶事故后,向工程师提出了索

admin2018-04-13  30

问题 某矿井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遇到了如下几种情况:
    1.3月1日,在施工运输石门时,遇到原地质资料提供的断层破碎带,并发生严重冒顶,造成施工单位增加施工费用支出30万元,影响工期15d。施工单位在3月15日处理完冒顶事故后,向工程师提出了索赔。
    2.在施工下山时,5月1日遇到地质资料提供的含水层,工程师认为该含水层不会造成大的事故,遂指示施工单位强行通过,结果导致涌水事故,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50万元,影响总工期30d。事故处理完成后项目经理休假30d,回来后,项目经理提出了索赔。
    3.8月1日在施工顺槽时,由于遭遇地质资料未提供的断层,使得煤层上移,重新找到煤层后,影响工期10d,施工单位额外支出费用30万元。施工单位在找到煤层后,立即向工程师提出了索赔。
    问题
试述承包人的索赔程序。

选项

答案承包人的索赔程序是: 1)首先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矿山工程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业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以后承包人将正式向业主(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d内,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2)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业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以判定索赔是否成立。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包括: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确定合理的补偿额。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核查同意补偿后,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要求的额度不一致。主要原因有:对承担事件责任的界限划分不清或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按合同的争议条款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诉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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