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粮食制品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8年9月份主要业务如下: (1)销售米粉,取得收入600 万元(含税); (2)销售米粉支付运费10 万元; (3)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免税粮食,收购凭证记载金额为100 万元; (4)购买粮食支

admin2014-12-08  26

问题 某粮食制品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8年9月份主要业务如下:
  (1)销售米粉,取得收入600 万元(含税);
  (2)销售米粉支付运费10 万元;
  (3)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免税粮食,收购凭证记载金额为100 万元;
  (4)购买粮食支出200万元(含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说明该企业9月份如何缴纳增值税。

选项

答案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该企业销售的是粮食制品,确定税率是13 %(1)销售米粉,产生销项税额,但要把含税的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才可利用公式计算。销项税额=600÷(1+13%)×13%≈69.03(万元) (2)销售米粉支付运费10万元,对外销售货物的运费支出可按运费的7%扣除,但可扣除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等杂费。所以该项产生的进项税额是:10×7%=0.7(万元)(3)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免税粮食,可按收购凭证记载金额13%计算进项税额即:100×13%=13(万元)(4)购买粮食产生的进项税额=200÷(1+13%)×13%≈23(万元)综上所述:应纳税额=69.03一O.7一13—23=32.3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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