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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32题)
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32题)
admin
2018-04-20
28
问题
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32题)
选项
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
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
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答案
D
解析
A项:《最高检规则》第553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复议和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没有先后顺序,并非必须经过复议且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请求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所以A项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是“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而不是“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所以B项错误。
C项:《最高检规则》第561条规定:“对于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本案系诈骗案,不属于检察机关可以立案侦查的案件。所以C项错误。
D项:《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本案中,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被害人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即公诉转自诉,所以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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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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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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