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证券监管部门在组织对A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 (1)该上市公司原先是由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来的。变更之时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 200万元,折合的实缴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2)公司设立后随即进行了上

admin2009-02-15  35

问题 某证券监管部门在组织对A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
   (1)该上市公司原先是由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来的。变更之时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 200万元,折合的实缴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2)公司设立后随即进行了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债券1 000万,元,已募足了800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又向科级以上职工120人发行了公司债券,募集了100万元。
   (3)公司为了逃避债务,将公司的一个生产部门分出,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私自将公司的大部分债务690万元转移给了该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将此次事件予以公告。
   要求:
   (1)最初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变更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A上市公司再次对公司职工发行债券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的690万元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
   (4)该公司设立新有限责任公司的事件是否要公告?

选项

答案 (1)符合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并没有要求一定是等于。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为4 200万元,小于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4 000万元,符合法律的规定。 (2)符合规定。 首先,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证券有三种情形: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②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所以公司向公司科级以上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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