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07-04-02  51

问题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B、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C、原告应当提供被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证据
D、原告应当提供被告有过错的证据

答案A,B

解析 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应当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将承担主张不成立的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通常由原告承担,而在行政诉讼中,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是由被告承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故A、B选项正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原告在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以及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据此可知,C、D选项所述情形不属于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的范围,故为错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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