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18年第三季度发生下列业务: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不含税利息收入1500万元.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30万元。发生人员工资支出70万元。 (2)转让有价证券,卖出价11500万元,另发生手续

admin2019-10-24  48

问题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18年第三季度发生下列业务: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不含税利息收入1500万元.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30万元。发生人员工资支出70万元。
(2)转让有价证券,卖出价11500万元,另发生手续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0.6万元。该批有价证券买入价4500万元。上述卖出价与买入价均为含税价格。
(3)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按合同约定每季度收取固定利润3200万元(含增值税)。由于被投资方资金紧张,本季度未收到应收的固定利润。
(4)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万元;为改善服务条件,2018年8月购买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5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本期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期按照规定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8年第三季度该金融机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    )万元。

选项 A、669.16
B、775.50
C、105.44
D、106.34

答案C

解析 (1)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提供贷款服务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税率均为6%。业务(1)的销项税额=(1500+30)×6%=91.80(万元)。
(2)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发生的手续费支出,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
业务(2)的销项税额=(11500-4500)÷(1+6%)×6%=396.23(万元)。
(3)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业务(3)的销项税额=3200÷(1+6%)×6%=181.13(万元)。
(4)发生手续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业务(2)的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购买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分期抵扣进项税,第一年抵扣60%。
业务(4)的进项税额=150×16%+1250×60%=774(万元)。当期的销项税额=91.80+396.23+181.13=669.16(万元)。2018年第三季度该金融机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669.16-(0.6+774)=-105.44(万元)。增值税为负数,可以作为留抵税额在下期抵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aZ1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