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报关企业、报关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况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 )

admin2013-11-11  31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报关企业、报关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况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    )

选项 A、拖欠税款或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B、报关企业出让其名义供他人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事宜的
C、遗失海关制发的监管单证、手册凭证,妨碍海关监管的
D、有需要暂停其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

答案A,B,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和海关准予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
   (1)拖欠税款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2)报关企业出让其名义供他人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事宜的;
   (3)损坏或者丢失海关监管货物,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
   (4)有需要暂停其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
   所以该题选ABD。26条条文指的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和报关活动相关人,但该题干仅指报关企业和报关员,所以C项不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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