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大型引调水工程位于Q省X市,第5标段河道长10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开挖、现浇混凝土护坡以及河道沿线生产桥。工程沿线涉及黄庄村等5个村庄。根据地质资料,沿线河道开挖深度范围内均有膨胀土分布,地面以下1~2m地下水丰富且土层透水性较强。

admin2020-01-06  32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大型引调水工程位于Q省X市,第5标段河道长10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开挖、现浇混凝土护坡以及河道沿线生产桥。工程沿线涉及黄庄村等5个村庄。根据地质资料,沿线河道开挖深度范围内均有膨胀土分布,地面以下1~2m地下水丰富且土层透水性较强。本标段土方1100万m3,合同价约4亿元,计划工期2年,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最高投标限价。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评标办法中部分要求见表4-1。
 
 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对投标报价中算术性错误按现行有关规定确定的原则进行修正。
 事件2:投标人甲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河道护坡现浇混凝土配合比材料用量(部分)见表4-2。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水泥0.35元/kg,砂0.08元/kg,水0.05元/kg。
 事件3:合同条款中,价格调整约定如下。
 (1)对水泥、钢筋、油料三个可调因子进行价格调整。
 (2)价格调整计算公式为△M=[P-(1±5%)P0]×W,式中△M代表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代表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P0代表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W代表材料用量。
针对事件1,指出表4-1中评审标准的不合理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不合理之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应当在最高投标限价85%~100%之间。 理由: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修正)(七部委30号令)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2)不合理之处:获得Q省“青山杯”的得1分。 理由:招标文件不得以本区域奖项作为加分项。 (3)不合理之处:投标人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 理由:投标人业绩除施工合同外,还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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