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1年5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

admin2012-03-13  37

问题 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1年5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7万元。
(2)当月转让上月购入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扣除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等,净盈利5320.56元。同时,因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公司分配的2010年度红利2000元。
要求:
(1)计算公司为张先生购买轿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销售股票净盈利和取得的股票红利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1)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50000—70000)×20%=56000(元)。 (2)转让国内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股票红利减按50%征税。销售股票净盈利和取得的股票红利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50%×21)%=2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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