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厂低价招用20名学徒工,合同中规定他们每天必须从事高空作业或繁重搬运工作,否则不能结算当月工资。用工当月,因违反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事故,致使学徒工多人伤亡。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这些学徒工均是不满15周岁的边远地区农民子弟。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
某厂低价招用20名学徒工,合同中规定他们每天必须从事高空作业或繁重搬运工作,否则不能结算当月工资。用工当月,因违反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事故,致使学徒工多人伤亡。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这些学徒工均是不满15周岁的边远地区农民子弟。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
admin
2014-10-29
27
问题
某厂低价招用20名学徒工,合同中规定他们每天必须从事高空作业或繁重搬运工作,否则不能结算当月工资。用工当月,因违反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事故,致使学徒工多人伤亡。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这些学徒工均是不满15周岁的边远地区农民子弟。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
选项
A、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
B、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C、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
D、告知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向雇主索赔的权利,并协助他们向雇主索赔
答案
C
解析
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法律责任《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第92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由此可见,劳动法之法律责任篇并无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收缴雇主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之规定,只能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劳动行政部门从本质上说仍属于行政部门,其对用人单位之处罚属行政处罚,必须法有明文规定方可作出,故唯有C选项符合题目本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W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安某放的羊吃了朱某家的玉米秸,二人争执。安某殴打朱某,致其左眼部青紫、鼻骨骨折,朱某被鉴定为轻微伤。在公安分局的主持下,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由安某向朱某赔偿5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市B区冻肉厂被位于A区的市卫生局委托的人员组成的负责B区卫生检查的卫生检查队当场查出5吨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猪肉,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的名义和根据其授权对该厂罚款1万元。市卫生局知情后,对该冻肉厂作出责令停业1个月的处罚,同时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冻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给付的是:( )
2003年8月3日公民王某被某县公安局处以200元罚款,王某不服,拟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则王某应在何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某外贸公司在缴纳了100万元的税款后,采取虚报出口的手段,骗得税务机关退税180万元,后被查获。对该公司应如何处理?()
以下有关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某医药公司向卫生部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卫生部决定不予准许。医药公司对卫生部的决定不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
随机试题
术后肺不张的主要治疗方法是
DNA的功能是
A.500mlB.1000mlC.2000mlD.5000mlE.6000ml股骨干骨折最多出血可达
(2015年)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存货成本的有()。
下列四组字中,不全是指事字的一组是()。
对人类的睡眠有调节和控制作用的是()。
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是
"Thisisareallyexcitingtime—aneweraisstarting,"saysPeterBazalgette,thechiefcreativeofficerofEndemol.Heisr
WhenMelissaMahanandherhusbandvisitedtheNetherlands,theyfeltimprisonedbytheirtourbus.Itforcedthemtoseetheci
Lookatthequestionsforthispart.Youwillhearapassageabout"HealthandFitness".Youwilllistentoittwice.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