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民事诉讼法学课堂上,老师出了一道题,要求同学们比较再审程序与二审程序。课堂上同学们踊跃发言,纷纷表达自己的意见。其中有如下这些说法,正确的有:

admin2013-05-03  21

问题 一次民事诉讼法学课堂上,老师出了一道题,要求同学们比较再审程序与二审程序。课堂上同学们踊跃发言,纷纷表达自己的意见。其中有如下这些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从程序的发生原因来看,再审程序发生是基于纠正被认为有错误的已经生效的原审裁判的目的;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一审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而提出的上诉
B、从启动程序的主体来看,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而二审程序的启动者都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C、从程序的审级来看,再审有可能按一审程序审理,也有可能按二审程序审理;而二审案件只能适用二审程序
D、从裁判效力上来看,再审程序作出的裁判,可能是未生效的一审裁判,也可能是生效的终审裁判;而二审裁判则是生效的终局裁判

答案1,2,4,8

解析 本题考点是再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A选项和B选项都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可见,再审程序有可能按一审程序审理,也有可能按二审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因此,二审案件只能适用二审程序。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从《民事诉讼法》第184条也可以看出,再审程序作出的裁判,可能是未生效的一审裁判,也可能是生效的终审裁判。而《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D选项也是正确的。本题的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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