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特别防卫的成立要件。

admin2017-03-21  18

问题 简述特别防卫的成立要件。

选项

答案特别防卫,即所谓无过当防卫权,也称特殊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该款规定,实施特别防卫,首先,必须具备正当防卫成立的相关条件;其次必须是针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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