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
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
admin
2011-09-04
19
问题
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林甲起诉老方,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决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根据。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提供了处理决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
本案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当如何确定?如何评价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程序?
选项
答案
二审应将林乙、老方和杂志社都确定为上诉人。直接发回重审欠妥,可以就赔礼道歉的起诉请求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才应当发回重审。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V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法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
李某的婆婆田某是做生意的,前些日子田某对李某说,一次做买卖,误收了5000元假币。李某劝田某交给银行。可田说不能白损失这5000元钱,要花出去。对此的正确表述是()。
下列关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的阶段有()。
A省甲公司拟于2008年向欧盟出口钨粉80吨,2007年8月6日,甲公司向A省商务厅申请办理钨粉出口许可证,被告知钨产品出口配额由A省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分配,甲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向行政服务中心报送申请钨粉出口许可证材料。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人
对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进口货物,应按下列选项中哪一种税率征税?()。
化工厂的第十条厂规违背劳动法中的关于()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吴某与212;-签订的书面协议无效的理由是()。
正式组织的目标如果与非正式组织冲突,则可能对正式组织的工作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企业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冲突,协调组织冲突的对策主要有()。
下列对于冲突描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化工污染物都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主要来源()。
A.α-淀粉酶B.乳酸脱氢酶C.天门冬氨基转移酶(AST)D.丙氨酸氨基转移酶E.碱性磷酸酶(ALP)母犬,2岁,厌食,精神沉郁,眼巩膜黄染,腹部膨大,有波动感,喜饮水,尿液赤黄,粪少、恶臭、色淡。其最佳检测项目是()。
专利一般包括()。
证券交易程序中,开户包括开立()。Ⅰ.证券账户Ⅱ.资金账户Ⅲ.存款账户Ⅳ.交易账户
银行金融创新四个认识基本原则包括()。
一家公司拟招用20位初级操作工,并拟自行对这些人员进行培训,恰当的招聘方法是()。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基于对房屋的(),享有对物业和相关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
毛泽东写的《反对本本主义》一文反对的主要错误倾向是
用下图可以辅助解释SPI的工作原理。假设主机的移位寄存器A中已存入11001010,从机的移位寄存器B中已存入11110000,则在主机发出8个SCK有效信号后,主机移位寄存器A和从机移位寄存器B中的内容分别是()。
A、OK.B、No,Iwon’t.C、I’mcold.A听力原文:Couldyoupleaseturnonthelight?意为:你能打开灯吗?这是请求,应表明同意或不同意。其中只有A表示同意,B很粗鲁,C答非所问。所以应选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