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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欲杀害张某,但又不想自己动手。所以就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李某,并骗李某说枪里没有子弹,让李某向张某开枪吓唬他,结果李某向张某开枪,但由于瞄的不准,打死了张某身边的钱某。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王某欲杀害张某,但又不想自己动手。所以就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李某,并骗李某说枪里没有子弹,让李某向张某开枪吓唬他,结果李某向张某开枪,但由于瞄的不准,打死了张某身边的钱某。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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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王某欲杀害张某,但又不想自己动手。所以就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李某,并骗李某说枪里没有子弹,让李某向张某开枪吓唬他,结果李某向张某开枪,但由于瞄的不准,打死了张某身边的钱某。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和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D、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
B,D
解析
首先,由于王某的行为基于杀人故意,李某的行为则基于过失,二人之间缺乏意思联络,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其次,在这种利用他人过失行为实施犯罪的情形下,可适用间接正犯理论,即将李某视为王某犯罪的工具,如此则李某的行为可被视为王某的行为。那么李某的行为导致了意外结果,也就相当于王某自己的行为导致了意外结果,王某自然应当对其承担责任。最后,尽管出现了打击错误,但这种事实认识错误并没有跨越构成要件,所以依照刑法理论并不会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王某在杀“人”故意的支配下利用李某的行为成功杀死了一个“人”,已经满足了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在本案中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所以应当选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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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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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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