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汉代的监察制度。

admin2019-01-24  36

问题 简述汉代的监察制度。

选项

答案汉朝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自成系统的监察组织。 (1)中央和京师监察机关 中央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为御史大夫,职掌全国的最高监察权,下设御史中丞和侍御史等属官。地方监察机关主要是在京师设的司隶校尉和各州(部)刺史。司隶校尉可纠举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并可直接弹劾三公。东汉时期,司隶校尉在皇帝面前与尚书令、御史中丞均专席独坐,被称为“三独坐”。 (2)地方监察机关 汉武帝时为了强化中央集权,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区派出刺史1人。刺史在御史中丞的领导之下,依照“六条问事”行使监察权。到西汉末年,刺史的实际权限已超出六条的范围,直接干预地方行政事务。 (3)监督标准:“六条问事” “六条问事”是对部内所属郡、国进行监督的标准,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吏,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贿,割损正令也。”其中,一条规定监察强宗豪右,五条规定监察郡国守相。 (4)意义和影响 西汉御史台的建立是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结果。监察机关的活动,对于严肃吏治、纠弹不法,制衡权力,维系臣下对于皇帝的忠诚,确实起到一定作用,故后世各朝也沿用了这一基本体制。而且这种中央与地方监察机关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疆域辽阔的我国来说,在任何时代都是有必要的,即便今天也是如此。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二节中的汉朝监察制度。如上按照中央和地方两级监察体制、“六条问事”的监督标准、直接的效果意义和长远的影响这几个方面对汉代监察制度进行解构、介绍和评价即可。反腐问题历来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故与此相关的制度经验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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