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卷二第89题)刘某与萧某由于专利权属纠纷诉至法院。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刘某认为一审适用法律错误,欲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53

问题 (2013年卷二第89题)刘某与萧某由于专利权属纠纷诉至法院。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刘某认为一审适用法律错误,欲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刘某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刘某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冉审
C、刘某申请再审的,应当在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D、刘某申请冉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答案A,B,C

解析 A.B.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本题中.当事人刘某和萧某均为自然人,因此欲申请再审的,既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也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因此选项A和B均正确,符合题意。同时,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刘某申请再审的,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不符合题意。
    C.《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本题中,刘某申请再审的理由是“一审适用法律错误”,属于该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情形,因此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选项C的说法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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