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计算机
操作系统具有进程管理、存储管理、文件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功能,在以下有关的描述中,(12)是错误的。
操作系统具有进程管理、存储管理、文件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功能,在以下有关的描述中,(12)是错误的。
admin
2010-05-10
31
问题
操作系统具有进程管理、存储管理、文件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功能,在以下有关的描述中,(12)是错误的。
选项
A、存储管理主要是管理内存资源
B、进程管理主要是对程序进行管理
C、设备管理是指计算机系统中除了CPU和内存以外的所有输入、输出设备的管理
D、文件管理可以有效地支持对文件的操作,解决文件共享,保密和保护问题
答案
B
解析
操作系统具有进程管理、存储管理、文件管理和设备管理等功能。进程管理是指对进程的产生、状态、调度及之间的通信的管理。这里我们要区别进程与程序的概念。进程是可以与其他程序并发执行的段程序的一次执行过程,是系统进行资源分配和调度的基本单位。进程是一个程序关于某个数据集的一次运行。也就是说,进程是运行中的程序,是程序的一次运行活动。相对于程序,进程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而程序是静态的概念,是指令的集合。存储管理主要是指对内存储器的管理,负责对内存的分配和回收、内存的保护和扩充。存储管理的目的是尽量提高内存的使用效率。文件管理是对外部存储设备上的以文件方式存放的信息的管理,它可以有效地支持对文件的操作,解决文件共享、保密和保护等问题。设备管理是指操作系统对除CPU和内存之外所有设备的管理,它包括输入/输出设备、辅存设备及终端设备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Mz7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网络管理员上午基础知识考试题库软考初级分类
0
网络管理员上午基础知识考试
软考初级
相关试题推荐
改正在软件系统开发阶段已经发生而系统测试阶段还没有发现的错误,属于()维护。
一幅灰度图像,若每个像素有8位像素深度,则最大灰度数目为(12)。
模块A提供某个班级某门课程的成绩给模块B,模块B计算平均成绩、最高分和最低分,将计算结果返回给模块A,则模块B在软件结构图中属于_______模块。
使用150DPI的扫描分辨率扫描一幅3×4英寸的彩色照片,得到原始的24位真彩色图像的数据量是()Byte。
下面的图像格式中,(12)不支持透明控制信息。
下面插入图像的图标是()。
()是指利用Internet、Intranet及相关技术处理传统的银行业务及支持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新型银行。
(30)是计算机中对数据进行加工和处理的部件,其功能是对二进制数进行算术运算和逻辑运算。
Onefeatureof______isthatitispossibletoarrangeforasinglemessagetobesenttoalargenumberofotheruserssimulta
TheInternetisbasedonaconnectionlessend-to—endpacketservice,whichtraditionallyprovidedbest-effortmeansofdata(1)
随机试题
蛋制品配料表标示中,如果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35%,可不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反射时的长短主要决定于
对某地区失业人员进行调查,得到有关失业周数、失业者年龄和受教育年限等资料,对此资料进行相关与回归分析后所得的结果如下表所示。又已知n=50,=34.6,∑Y=2168,∑X=1730,∑XY=80083,∑X2=63880。试计算与回
下列不属于系统性风险特点的是()。
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1)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包括:①已作为丁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财产价值为2
Hewasstrugglingtotiehisshoes.IwasstrugglingwithwhetherIshouldhelphim.Idid,andhewasgrateful."Thank
李某和王某两邻居素来不和。王某怀恨在心,总想寻机将李某教训一顿。王某深知李某身体瘦弱但却性情暴躁,便设计要激怒李某,让其先动手打人,自己再予以还击。某日,王某依计而行,李某果然动怒先出手打王某,王某趁机还击。谁料,李某盛怒之下随手拿起桌上的剪刀刺伤了王某的
在我们的生活经验中,我们对他人的行为已自然而然地形成各种判断,因此无须考虑就能运用在各种场合。例如我们搭乘的火车突然停下来,我们会想到可能是由于机器出了故障,绝非是驾驶员离车去摘路边的野花。对上面这段话主题理解正确的是()。
(浙江2013—45)()
Whatwillthefemalespeakerdoforthemalespeak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