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购得一块土地,并获得市城建局的许可建一栋10层的楼房。樊某认为薛某建楼后将影响其房屋的采光,欲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dmin2014-01-15  20

问题 薛某购得一块土地,并获得市城建局的许可建一栋10层的楼房。樊某认为薛某建楼后将影响其房屋的采光,欲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选项 A、樊某与市城建局之间没有行政法律关系,无原告资格
B、樊某应当首先向城建局提起复议
C、樊某具有原告资格
D、只有当薛某开始建房,并影响樊某采光后,樊某才有原告资格

答案A,B,D

解析 该案件不是复议前置案件,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只要公民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到他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诉讼。而不论该权益是否真正受到侵害。因为市城建局的批准行为已经对居民的利益产生影响,无须等到具体实施,就可提起诉讼。因此,樊某具有原告资格,A、B、D项说法都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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