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4-01-14  37

问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
B、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C、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D、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答案A,B,C

解析 《行诉若干解释》第24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因此AB项正确。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0条的规定,行政诉讼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同时,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所以行政诉讼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C项正确。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所以,法院在该问题上没有自由裁量权,“必须”通知,不是“可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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