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刑法效力范围正确的说法是:
关于刑法效力范围正确的说法是:
admin
2009-03-12
30
问题
关于刑法效力范围正确的说法是:
选项
A、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应当毫无例外地依据属地原则适用中国刑法由中国的法院裁判
B、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无论实施何种犯罪都应当适用中国刑法由中国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C、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D、外国人甲在中国贩卖毒品,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确定我国刑法对该案件的效力
答案
C
解析
刑法的空间效力。A不符合《刑法》第6条“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该特别规定主要是:(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法》第11条)。(2)港澳特别行政区发生的犯罪,依“基本法”由港澳特区行使管辖权。
B不符合《刑法》第7条属人原则适用的“也可以不予追究”的小小例外。
D因为是(中国)“域内”犯罪,所以简单适用属地原则确立刑法适用(管辖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E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患者的义务,错误的认识是
A.血管内皮广泛受损激活Ⅻ因子导致DICB.组织严重破坏,造成组织因子入血导致DICC.红细胞大量破坏导致DICD.白细胞大量破坏导致DICE.其他促凝物质入血导致DIC
临床触诊,乳腺肿物为圆形,界清,可移动。取活检组织,镜下见乳腺小导管增生,管腔有的变细长,管腔周围有多量纤维组织增生,并疏松染成淡蓝色。此瘤可能诊断为
男孩,14个月,发热咳嗽3天,气急发绀,烦躁不安2小时入院,体检:体温39.5℃,气急,面色苍白,明显三凹症,呼吸60/min,两肺部满中细湿啰音,肝肋下3cm,胸片示右下肺呈点片状阴影。该患儿紧急处理原则是
女性,19岁,学生。近1年来经常脑内反复思考问题。如做数学题时,反复核对答案,明知不对,但又无法控制,最可能的诊断是
3个月小儿按公式计算其身高、头围约是
癫痫中应用PE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体层显像)检查的重要目的是
甲、乙共同出资经营药店,不慎购进一批假药,顾客买去后,要求药店赔偿,同时告到行政部门,乙见可能被罚款,立即抽回资金撤出。正在处理假药问题中,甲不幸因车祸死亡,药店便终止经营。其中,构成卫生行政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是
某酒店因对区卫生局食品卫生处罚不服,申请市卫生局复议后又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卫生行政诉讼,最后人民法院判决卫生执法机关有用法不当应当赔偿损失,请问赔偿义务机关是
因严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刑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违法犯罪行为是
随机试题
A、CollectinformationabouttheMoonandMarsindifferentways.B、MakeaninterviewwiththeastronautswhohadlandedontheM
A.VP方案B.蒽环类药物联合阿糖胞苷C.输浓缩红细胞D.口服别嘌醇E.鞘内注射甲氨蝶呤防治尿酸性肾病
柏油样粪便产生的机制,哪一种是正确的
患者面色苍白,四肢厥冷,呼吸微弱,额汗淋漓如油。此汗称为( )。
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关于该媒体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下列属于离职后福利的是()。
为了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只能采取现在这样的部分先富带后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政策。()
已知向量组α1,α2,…,αs+1(s>1)线性无关,βi=αi+tαi-1,i=1,2,…,s.证明:向量组β1,β2,…,βs线性无关.
结构化布线工程中常采用4对UTP,其对应的I/O信息模块有两种标准,即T568A和T568B,它们之间的差别只是(28)。
市場で野菜を買ってきた。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