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2-09-17
28
问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汇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该汇票销毁,并向乙公司重新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公司会计持原汇票到付款行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与乙公司会计相熟,未认真审查支票,即按支票的大写金额支付了支票金额,甲公司有权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
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乙公司通知银行挂失止付,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汇栗金额,银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C、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张某拾得汇票后在汇票上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持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经认真审验,未发现乙公司背书转让给张某的签章系伪造,遂将汇票金额支付给王某,乙公司通知银行挂失止付时发现汇票金额已经被支付,乙公司无权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D、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支票遗失,乙公司向付款行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乙公司将申请公示催告的证明提供给付款行,3日期满的12日内,付款行未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张某持挂失的支票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经仔细审验,未发现支票上有伪造签章,遂向张某支付了支票金额,后来查明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向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书,张某系拾得支票后在支票上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银行应向乙公司承担责任 甲乙两公司因为借款发生纠纷,甲公司是债权人,乙公司是债务人,两公司之间没有其
答案
A,C
解析
《票据法》第57条第2款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A选项中支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支票无效,付款行未尽审查义务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付款行应向受有损失的出票人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
《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应当暂停向一切人支付,不能向持票人支付,也不能向失票人支付,因此B选项不正确。
《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6条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止付;在挂失前已被支付的,对其付款不承担责任。C选项中乙公司挂失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而且银行在审验票据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因此失票人无权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所以 C选项正确。
《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6条规定,失票人办理挂失止付的,在通知挂失止付的次日起3日内,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证明,在3日期满的次日起12日内,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时,按照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办理止付;未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通知书的,在12日期满后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按票据的记载事项付款,发生冒领的,对其付款不承担责任。D选项中虽然是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停止支付通知书送达付款行,付款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没有过失,因此付款行不承担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D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国的A公司与乙国的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适用丙国的法律。甲、乙、丙三国均非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并诉诸法院,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指引,确定准据法为丁国法律,丁国是上述公约的成员国。在这种情况,
中国法律的现代化过程,根据其动力来源属于()。
按照法律的表达形式和创制方式的不同,法可分为()。
甲某触犯了()。关于甲,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王某准备开一家火锅店,经多方咨询得知需要取得所在县的工商局、卫生局和消防大队等行政部门的许可,那么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该县政府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国务院在2005年12月通过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了一项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甲;某省人民政府在2006年2月设定了一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临时性行政许可乙。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李扬在接受李某的聘请后,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如果李某被取保候审,应遵守下列哪些规定?()
某案,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法院审理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被告人提出只能出9万元,被害人当场表示如果能马上给就同意这个数。于是被告人派人回家取了9万元,当庭交给了被害人。那么法院应以何种法律文书结案()。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哪项不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近亲属?
随机试题
通过个人的活动与努力而获得的社会角色称为()
客心耻之,强忍而与言曰:“亡奈何矣,姑容我入。”
Scarcelyhadtheysettledthemselvesintheirseatsinthetheatre______thecurtainwentup.
男,50岁,反复右上腹痛并寒战发热、黄疸15年,该患者28岁时曾因剑突下钻顶样疼痛被诊为胆道蛔虫症,2天后再次发作右上腹痛,恶心呕吐、寒战发热、巩膜黄染。体检:神志淡漠,T39℃,P120次/分,BP90/60mmHg,巩膜黄染,剑突下压痛反跳痛,Murp
陈女士,42岁,半年前丈夫因病去世。主诉入睡困难,睡眠质量差,已持续3个月,并出现头晕目眩、心悸气短、乏力易怒、注意力不集中、健忘等症状,工作效率明显下降。该病人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
技术测量过程的四要素是( )。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技术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战,并且有着独特的生命周期。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先驱阶段。技术的先决条件已经存在,梦想家们可能会考虑把这些元素放在一起。然而即便这些梦想此时已经记录在案,人们也不会将其视为发明创
假定在图片框Picture1中装入了一个图片,在程序运行中,为了清除该图片(注意,清除图片,而不是删除图片框),应采用的正确方法是
有以下程序:main(){union{charch[2];intd;}s;s.d=0x4321;printf("%x,%x\n",s.ch[0],s.ch
A、No,Idon’t.B、Yes,Idon’t.C、No,Ido.D、Idon’tlikeher.A本题是反意疑问句,意为“你不喜欢你们的英语老师,是吗?”如果喜欢,那么回答应是“Yes,Ido.”意为“不,我喜欢。”如果不喜欢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