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2004年7月5日,李某与同事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斗殴,在斗殴中李某将王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王某为此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对轻伤的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合议庭于是休庭,指定某省人
2004年7月5日,李某与同事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斗殴,在斗殴中李某将王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王某为此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对轻伤的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合议庭于是休庭,指定某省人
admin
2012-06-25
27
问题
2004年7月5日,李某与同事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斗殴,在斗殴中李某将王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王某为此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对轻伤的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合议庭于是休庭,指定某省人民医院重新鉴定。后李某提出反诉,提出自己也在纠纷过程中受轻伤,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问题:(1)指出本案在处理程序上存在的问题。(2)本案反诉能否成立?为什么?
选项
答案
(1)本案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有:①在管辖上面存在问题。本案应当由基层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只在有必要的时候,上级法院才审理由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②对人身伤害鉴定结论有异议而进行重新鉴定时,应当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而不是由法院指定某省人民医院进行。(2)本案反诉能够成立。李某也受轻伤,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而且李某的轻伤,是在与王某的斗殴过程中造成的,与王某诉李某案件有关,反诉的对象就是自诉人王某。这些条件具备了反诉成立的条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C7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刑事诉讼法学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刑事诉讼法学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试述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经济帮助的性质、条件、具体办法。
家庭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不得重新起诉的期限是()
什么是诉讼外调解?我国法律为什么要规定诉讼外调解?
“义绝”指的是哪些情况?
在不需要政府担保的情况下,专对成员国的私人企业发放贷款。()
相较于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调解的突出特点在于()
与仲裁和诉讼相比,调解的优势有()
与公诉案件相比,自诉案件的特点有
随机试题
下面关于政策、程序和规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戏曲《空城计》取材于中国古典文学名著()
A.糖正常,氯化物升高,蛋白明显下降,细胞数升高,以中性粒细胞为主B.糖明显下降,氯化物下降,蛋白明显升高,细胞数升高,以中性粒细胞为主C.糖明显下降,氯化物下降,蛋白明显升高,细胞数升高,以淋巴增高为主D.细胞数增高,淋巴为主,糖正常,氯化物正常,
管道吹洗的正确顺序是()。
我国涉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操作规则的现行法律、法规包括()
1999年以来,为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主要创新形式有()。
常温下,下列各组离子一定能大量共存的是()。
一个对称三相负载,每相为4Ω电阻和3Ω感抗串联,星形接法,三相电源电压为380V,则线电流的大小I1为()。
Simon:Linda,doyouknowwhenthevisitorsfromIndiaarecoming?Linda:Weofferthemthree【K1】______(choose):theendofMar
HowtoConquerPublicSpeakingFearI.IntroductionA.Publicspeaking—acommonsourceofstressforeveryoneB.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