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 )。

admin2019-10-25  21

问题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  )。

选项 A、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适用听证终止
B、听证主持人在听证过程中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可以宣布听证中止
C、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听证中止
D、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无权终止听证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1)只有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的过程中认为听证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机关处罚的准确公正,可以宣布听证中止。其他情况都属于听证终止的情形;所以选项B正确。
(2)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一般不影响听证程序的进行;所以选项A错误。
(3)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听证应当予以终止;所以选项C错误。
(4)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而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是否可以终止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没有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73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