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资料 1.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区不仅垃圾环绕,而且其保护区竞被地产商圈起来兴建高层住宅。河南固始县部分群众反映,该县国家级文物保护遗址——番国故城管理保护存在严重问题。 当地不少群众称,问题远不止垃圾环绕这么简单,其背后另有玄机,

admin2016-04-07  28

问题 给定资料
    1.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区不仅垃圾环绕,而且其保护区竞被地产商圈起来兴建高层住宅。河南固始县部分群众反映,该县国家级文物保护遗址——番国故城管理保护存在严重问题。
    当地不少群众称,问题远不止垃圾环绕这么简单,其背后另有玄机,“有开发商正在把番国故城一部分遗址毁完建设高层住宅,擅自破土修建台阶、甬道,装置健身器材,甚至将部分遗址建成一个公园式音乐喷泉广场,把遗址当卖点”。
    沿着城墙遗址自南往北走,可以看到信合公司开发的“湖畔春天”位于信合大道与番国大道之间,西面紧邻故城遗址。因“湖畔春天”的一期工程建设在王审知大道与凤凰大道之间,导致王审知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处被开发的长度约为50米。湖畔春天的二期工程位于凤凰大道与信合大道之间,由于西面紧邻故城遗址,导致该段古城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该公司三期项目所在地,位于信合大道与番国大道之间。
    “湖畔春天”一期、二期项目已经入住,大气、恢宏的楼盘与遗址上建起的绿地、台阶、凉亭交相辉映,三期楼盘已初具规模,10余栋在建商品住宅楼已经封顶,工地上工人、车辆往来穿梭,一片繁忙景象。
    “湖畔春天”三期与一、二期完全不同,不仅该小区大门倚古城而建,而且把遗址圈在十几幢高楼中间。圈起的这段经过硬化、绿化、美化,俨然成了小区广场。小区大门一侧依稀可辨出城郭模样的土堆。穿过“湖畔春天”三期项目,在县城东北方向行走,可以看到保护完好的故城遗址,以及当初立下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
    2.2013年5月4日,一男性游客因拍照被工作人员劝阻后,竟愤然击碎故宫某原状展室的窗户玻璃,致临窗陈设的文物钟表跌落受损。
    此前发生的故宫“失窃门”,就曾让公众对故宫安保充满质疑。相关方面当时表态称,会及时更新安防设施,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故宫博物院保卫处素有“京城第一保卫处”之称,但由于安防设施十多年没有更新升级,故宫安防系统现在已明显落后。2012年以来,故宫博物院开始了展室门窗安全防护的升级改造工作。在进行了前期调查实验的基础上,选择了复合型防砸板作为展室安全门窗防护的透光材料,这种材料还兼具隔绝紫外线功能。
    其实,不论技术如何先进,其在落后的管理面前发挥的作用都很有限。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贵重东西忌讳临窗而放,因为不仅容易被震落,日常的阳光照射也会加速物品老化。没有管理意识的真正提高,就算把玻璃换成防弹的,故宫文物的安全也令人担忧。
    近年来每逢节假日期间,许多旅游景区、文物景点就会出现大量类似的不文明甚至毁坏文物的现象。“某某到此一游”的留言,甚至已经被刻画在国外一些著名景点上,实在令国人汗颜。然而,在国外,许多景区内,游客在观赏文物时能做到文明守规,爱护文物,既有秩序又安静。
    3.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意大利保存着世界上70%的文物古迹,这就使意大利人不仅有一种特殊的优越感,而且也有很强的责任感,因为这些文物不仅属于意大利,而且属于全人类,保护好这些文物,就是对人类的最大贡献。
    俗话说,“创业难,守业更难”。对于意大利来说,要将数千年的历史文化保护好,确实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意大利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的成功来源于其在各方面做出的努力。
    在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意大利共和国负责对国家的艺术、历史遗产和景点进行保护。意大利的文物保护与其历史悠久密切相关,尚未统一之前,已经存在着不少有关保护文物的规定。意大利统一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条例。1975年,意大利政府正式组建文化遗产部,负责意大利的文物保护工作。在意大利,各个城市对于城区建筑管理相当严格,古老街道和建筑物不许随便改造,不仅外形不能变,就连外墙涂料及窗户颜色都要保持原样。
    近几年来,意大利在保障文物保护经费方面做了不少努力。一是每年有大约20亿欧元的财政预算保证文物保护的经费开支。另外,国家通过法律形式规定,将彩票收入的千分之八作为文物保护的资金。此外.意大利还在税收方面制定了一些有利于文化事业的政策。
    已有60多年历史的意大利文物保护中心是培养各种文物保护人才的基地。该中心根据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开设有绘画、雕刻、纺织品等修复专业,学员不仅要学习有关的历史和技术知识,还要学习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化工、物理、生物常识。该中心本身就担负着一些重点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这对于学生来讲既是理论课,又是实践课,通过动手可以理论联系实践。
    除此之外,充分发挥自身的文物优势,提高居民的文物素质也十分重要。意大利文化部每年都要组织一个文化周活动,活动期间所有公立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历史悠久的总统府、议会大厦也都定期向社会开放。各级学校还利用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对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历史、文化、艺术教育。
    4.广州诗书路民国建筑被强拆、萝岗先秦古墓被毁等事件发生后,引发全社会对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强烈关注。2013年7月8日召开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再次就如何加强广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广州将再次开展全市文物、历史建筑大检查,今后国有土地出让前将进行文物和历史建筑普查工作。此外,广州还将建立文物保护社会监督制度和设立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利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文广新局局长陆志强说,2002年文物保护法规定,考古勘探的费用由土地使用和建设方来承担,这项规定在经济发展期间地方财政不是很富裕的情况下很有作用。不过,2013年5月1日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中,要在市、区(县级市)建立文物保护专项保护资金,国有转让土地、政府大型项目推进前就会进行文物勘探,很快会知道地下是否有埋藏的文物,是非常大的突破。这项资金正在办理手续和落实中,管理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意见。
    被定级为文物的建筑比较有保障,而像金陵台一类的历史建筑却命途多舛。对此,陆志强表示:“在建设项目的大检查中,要将文物和历史建筑两个部分会合起来,对已经取得用地许可的项目都要进行检查.已经规划开发的功能区域也要进行普查。文物和规划部门都将联手进行普查,符合文物规定将以文物进行申报,不符合文物规定就暂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陆志强承认,从目前的法律法规上看,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是非常有限的,“如果做深层次的思考,已经达到文物级别的,法律上保护是刚性的,但历史文化建筑,大家感觉对其法律上的保护还不是很刚性。”
    在相关地方法规还未正式出台前,将如何保护历史建筑呢?陆志强表示,一旦发现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在专家和相关权威部门论证前,就先暂定,先行保护起来。暂定保护后还破坏就利用现行法规定格处罚.相关法规出台后,保护将更刚性。
    此外,陆志强透露,将建立文物保护社会监督制度。为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文物保护,市文广新局已经拟定并启动建立文物保护社会监督工作方案,将向社会招募文物保护监督员,制定日常运行的管理制度。
    一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从热爱文物保护的人士中推选文物保护监督员,由文物部门选聘后组成文物保护监督的基本力量。二是建立文物保护监督员管理实施办法,逐步实现文物保护监督员队伍的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委会)层级文物保护的安全监管网络,制定文物安全巡查和安全事故公告制度,力争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罚转移到事前防范上来。
    市文广新局还将与市各大主流媒体合作搭建媒体参与文物保护监督的公共平台,提供热线电话供市民举报,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广泛深入的文物保护宣传。
    陆志强还透露,随着新型城市建设的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也日趋激烈,文化遗产保护的任务日益繁重,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以及传统的保护方式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文化遗产保护需求。为鼓励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形成人人参与、社会共同监督保护文化遗产的局面,很有必要设立文化遗产保护组织。
    市文物部门与规划部门及相关部门近期将共同研究如何设立广州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民间组织问题,通过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搭建社会、民间组织和人士、研究团体之间的桥梁和合作平台,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5.迪庆藏族自治州文物资源丰富,风格独特,分布面广,点多线长。仅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各类文物点就有299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州民族博物馆现有藏品2000多件套,其中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21件。这些文物资源,是以藏族为主体的傈僳、纳西、汉、白、回、彝等多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载体,是迪庆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众多文物遗迹贯串起了迪庆悠久的人文历史,使得迪庆的历史变得脉络清晰、血肉丰满,而这也使得所有文物工作者孜孜不倦致力于此。
    几年来,迪庆藏族自治州从各种渠道共争取到文物保护维修资金5000多万元,对一些濒危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抢救维修,其中文物主管部门向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争取了1000多万元保护维修经费,先后完成了中心镇公堂的5期维修工程,东竹林尼姑寺、叶枝土司衙署、寿国寺的3期保护维修工程,茨中教堂的2期维修工程,白水台东巴胜迹、松赞林寺的1期维修工程。同时,引进香港中国探险学会的资金80余万元,开展了东竹林尼姑寺的保护维修工程,完成了尼姑庵舍、大殿维修和壁画保护工程;2008年,又引进美国高山研究所赠款18万元,开展了达摩祖师洞藏文石刻调查和保护项目。
    迪庆藏族自治州文物保护有着丰硕的学术成果:
    2007年11月,“三星堆与南方丝绸之路青铜文物展”展出迪庆出土的一件青铜斧。
    2008年9月,迪庆金沙江岩画入选宁夏银川举办的“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岩画联展”。
    2008年10月,参加“藏彝走廊及中国西部石棺葬文化研讨会”,州文管所负责人在会上作了题为《迪庆地区石棺葬新发现以及今后工作思考》的主题发言。
    2009年7月,参加“第十六届世界人类学与民族学大会”,并在会上作学术报告。
    2010年2月,中、澳学者合作的金沙江岩画研究论文在英国《剑桥考古》杂志发表。
    2010年6月,参加“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普洱论坛”,迪庆提交3篇论文。
    2010年10月,编辑出版《云南文物》迪庆专刊。
    2010年10月,迪庆藏族自治州承办“三江并流地区考古暨民族关系学术研讨会”,30位学者在会上作了学术交流,内容涵盖考古、民族学、茶马古道、藏学、东巴文化等领域。
    2010年12月,在《中华文化论坛》发表论文一篇。
    201 1年4月,《(女千总内附)壁画的发现及初步研究》在“首届怒族历史与文化学术研讨会”作交流探讨。
    2011年4月,《历史源流与民族文化论文集》和专著《迪庆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文集》出版。
    2011年10月,中澳学者合作的金沙江岩画年代研究论文在美国《考古》杂志上发表。
    此外,“金沙江岩画”“同乐傈僳族村寨”被国家文物局评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茶马古道阿墩子段和吉布顶段以及迪庆藏族自治州首届人民政府旧址分别入选国家文物局2008年和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
    无论是野外调查还是实地考察、维护,跋山涉水、风餐露宿成为迪庆普查队日常的生活。在开展文物普查期间,队员们时常要行走于干热河谷到寒冷雪原的普查区域。为了准确全面记录每处文物点的情况,队员们都对文物点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记录、摄影、GPS定位和编录工作,长年累月奔波在野外乡间,没有双休和节假日。仅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迪庆普查队行程3万多公里,其中徒步行程达6800多公里。走遍了迪庆的每一处文物点。
    迪庆藏族自治州面积辽阔,居住分散,文物大多分布在远离城区的雪山峡谷间,文物保护的工作成本和难度都远远大于内地。迪庆藏族自治州已调查登记的299处文物单位中绝大部分文物建筑年久失修、面临倒塌危险,大部分遗址、墓葬群、碑刻、岩画等缺乏保护设施,亟须进行抢救性设施建设;绝大部分文物单位远离城镇,没有消防、安防系统,缺乏给排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文物单位防灾、减灾能力十分弱小,文物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博物馆建设起步较晚,香格里拉、德钦、维西三县还没有博物馆,可移动文物绝大多数保存在各文物管理所,没有库房,基本处于原始保护状态,手段落后、条件差,缺乏必备的恒温、恒湿和通风条件,馆藏文物保存环境极差。
    目前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心镇公堂”外,其他的文物保护单位都存在年久失修、维修资金严重不足的窘况,有相当数量的文物保护单位还属于抢救性保护项目。
    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发现迪庆境内民族、宗教文物流失严重,许多有价值的民族宗教文物濒临消失。藏族和纳西族的造纸术、傈僳族音节文字、纳西族东巴经、藏族唐卡、各民族捕猎工具、各民族毛麻纺织工具及古老的生产生活用具等正随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面临消失,亟须进行抢救性征集。而在维西巴珠、德钦说达、玖农、香格里拉县东旺、浪都等一些边远地区,因交通不便,地方偏僻,目前仍保留有古朴的传统文化,留存有传统的民族宗教文物,亟须在它们消失前进行征集。   
    6.2013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法》)等12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之前的《文物法》规定,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省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可以拍卖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修改之后,该项规定被删除。这就意味着,从此以后对拍卖文物的审核权完全下放给省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新闻一出,在网上激起一片“反对”之声。有网友表示:“为何我国的法律对于保护文物的态度越来越宽松了?先是盗掘陵墓被取消死刑,现在又放宽了对文物拍卖的审核.这是在鼓励盗墓和走私文物吗?”
    对《文物法》的修改究竟应该如何解读?它是否透露出文物上拍的“口子”正越放越大?或者“暗示”了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文物法》第三次修订中耐人寻味的“风向”?我们不妨来听听相关专家们的看法。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孙华:
    文物拍卖的审核权下放,我认为不是大问题。目前有资格进行文物拍卖的都是一些比较大的拍卖公司,位于文物交流比较繁荣、收藏品比较多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即便今后国家文物局彻底放权,当地的文物部门、工商部门对拍卖公司的控制依然会非常严格。
    公众无需因为这次“放权”而产生“文物保护越来越宽松”的担忧。这次《文物法》的修改可能只是一个随机产生的“小插曲"。真正会对文物保护起到决定作用的,是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文物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我也参与了几次相关讨论。我相信,通过这次修订,我们国家对文物的保护不仅不会“放松”,还会越来越严厉——这将是一个基本的趋势。道理很简单,珍贵文物肯定是越来越少的,当然应该被更加认真对待。一个反例是,最近刑法中将盗墓取消死刑,于是立竿见影地造成了盗墓现象更加猖獗,这非常值得引起大家的反省。如果《文物法》的修订不走“趋严”的路子,那么,面临的后果将是我们无法承受的。
我相信,无论如何,盗墓文物是不可能“转正”的,因为这违背了《宪法》的基本条款。在我们国家,土地国有,出土文物自然也应属于国有。
    总而言之,我认为《文物法》的修改只要能沿着这个“趋严”的方向走,并且将相关的法规都落实到位,产生真正的执行力,那么目前“乱象丛生”的文物艺术品市场定能健康有序地发展。在这个前提下,文物拍卖审核权的下放,的确不值得公众太过担心。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宋向光:
    文物审核权下放,使监督的“眼睛”更多了。如果说过去审核权被集中在国家文物局的手中,地方的媒体、专家、文物爱好者无法行使所谓监督权,现在只要大家愿意,都可以“盯着”地方文物主管部门是否有违规操作。
    盗墓不判死刑了,再加上最近文物拍卖的审核权下放,两件事情加在一起,让一些文物爱好者产生了“文物保护正在放松”的感觉,所以产生不少批评之声。我认为这是好事,说明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在提高。但公众,包括拍卖企业、地方政府和文博机构,或许都需要转换一下思路,过去我们文物保护的力度很大很严,但权力高度集中,仿佛保护文物只是国家的事。那么地方政府和企业,是不是只要负责打打擦边球,能赚一笔就是一笔了呢?国家现在把权力下放,相应的机构和个人,都有自己要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责任了。这同时也是责任下放,拍卖企业和地方政府身上保护文物的担子其实更重了。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
    这次《文物法》的修改,只是一个程序上的小小变动,是对《文物法》等12部法律的一次“打包”式修订,同国务院适度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总体思路是一致的。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积极的动作。
    其实,放权并不意味着文物保护的力度变弱。因为对于什么样的文物不可以上拍这件事,没有丝毫要放宽标准的迹象。实际上,不仅标准的内容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甚至审核的专家和部门也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动。在修正案之前,对拍卖文物的审核也主要是由地方文物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的。在实践中,“地方文物局拿不准,提请国家文物局进行审核”的案例是比较少见的。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即便现在审核权完全下放给了地方,也不意味着国家文物局就彻底对地方文物部门失去了监管。事实上,无论是地方文物局组织的审核专家,还是最终被审核通过上拍的文物,都要在国家文物局进行备案。这一点,在法律修改前后并无改变。所以,国家文物局对地方文物局以及地方上拍的文物的监管依然存在。
    总之,此次放权是政府根据以往文物管理经验,着眼简化审核程序,提高服务水平的一次调整,是一次积极的努力。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原秘书长刘东瑞:
    中国的拍卖业历史也有20多年的时间了。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家文物局管得多一些、审核的步骤多一些是有必要的。但在这个行业已发展到相对成熟的今天,取消掉一些繁琐的、已经没有太多实际意义的审核程序,也是正确的做法。
    现在拍卖市场非常繁荣,地方的拍卖图录都让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再审核一遍.即便是出于“保险起见”的良好愿望,在操作上也是非常不现实的。而实际上,长期以来,对于拍卖企业拍卖文物的审核工作.都主要是由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操作的。而无论是地方的文物部门还是专家的能力,和20年前相比,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我相信他们已经具有了值得给予信任的能力。国家文物局选择在这个时候将审核权完全下放,挺合适,能极大提高拍卖企业的经营效率。
    7.国家文物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发出《关于做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站在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保护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2013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43处,另有47处项目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95处。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务院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做出的重大决策,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遗产强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答要求
“给定资料”中反映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请认真阅读“给定资料”,结合实际写一篇文章。
    要求:
    (1)题目自拟,立意明确,有思想性;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内容充实,语言畅达;
    (4)总字数800-1000字。

选项

答案 让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比翼齐飞 地产商毁遗址建住宅、清代书院遭强拆……当前我国“毁旧址盖新居”等大肆破坏传统文物建筑的事件频频见诸各大媒体。文物是历史的承栽。这些事件既引发了社会大众对历史文化传承的广泛关注,更激起了人们对“经济发展的同时如何保存文化”的热议。 在现实工作中,许多人对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上存在误区,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甚至错误地认为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就是城市的现代化,而传统建筑、文物则成了经济发展的障碍。一些古老街区、历史建筑被破坏殆尽,消失在自诩文明的现代人面前。实际上,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二者是彼此依托、相互推动的。一方面,只有在不断发展的经济基础之上,文物保护才有可靠的资金和技术保障;另一方面,文物保护工作的落实,也有利于提升地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经济发展能否长盛不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文化、教育是否发达。 因此,政府既要跳出“为保护而保护”的狭隘理念,又不能“为了发展而发展”,而应努力寻求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平衡点,让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比翼齐飞。 政府要提高认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对当地文物的保护。地方政府努力改变地城环境、全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做法是毋庸置疑的,但在经济建设中也必须着力保护地上和地下的文物。尤其在进行诸如市场开发、城镇建设时,须在文物保护部门的监督协助下进行,以免在建设中破坏损毁文物遗存。同时,要提高决策者、建设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及其利用价值的认识,这是既保证经济建设又保障文物安全的前提。 政府要加强管理,适“度”对文物进行开发和利用。抓好科学制定文物保护开发的规划工作,科学制定出高质量的文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短期、中期及长远规划目标。加大经费投入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的开发与利用。制定相关政策,通过合资、合作、参股、租赁等形式,形成“政府引导、多方融资”的多元化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投融资机制。坚持“谁开发、谁受益、谁维修、谁保护”的原则。将文物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推向市场。 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对于一个地方来说,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着眼于综合效益和长远效益,并用以指导和推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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