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环卫办公室根据省环卫办公室制定的文件,决定对某企业征收污染治理费用40万元。该企业对此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省环卫办公室文件的合法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某市环卫办公室根据省环卫办公室制定的文件,决定对某企业征收污染治理费用40万元。该企业对此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省环卫办公室文件的合法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08-06-12
28
问题
某市环卫办公室根据省环卫办公室制定的文件,决定对某企业征收污染治理费用40万元。该企业对此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省环卫办公室文件的合法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某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环卫办公室的文件进行审查
B、某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环卫办公室的文件转送省政府审查
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审查
D、由于涉及收费问题,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环卫办公室的文件交市人大常委会转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答案
A,B,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6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本题中,有权对省环卫办公室的文件进行审查的是省政府和省环卫办公室自身,转送省政府审查。虽然涉及收费问题,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也不能将省环卫办公室的文件转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省人大常委会对省环卫办公室的文件无权进行审查。人大常委会原则上只对本级人民政府或下级权力机关的文件进行审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3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5题)
有关涉外民事诉讼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某和农户孙某协议,张某向孙某订购两筐新鲜鸡蛋,孙某交付后张某再支付购买鸡蛋的价款。后张某和李某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约定由李某代孙某提供鸡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何某依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甲突发疾病猝死。法院询问甲的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甲的继承人乙表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关于该案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49题)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于1997年5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2000年5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只有张某由于帮助王某做木工活,还有3万元工钱没有拿回来,都已经到期近半年了。由于王某是张某
下列法院对于诉讼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的处理,做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肌原纤维由粗、细两种肌丝组成,粗肌丝一端附着于Z线,另一端游离。
进食动作可引起
患者,女,畏光、发热和呕吐,入院时血液学检查示轻度淋巴细胞减少,C反应蛋白和白细胞计数正常。淋巴细胞增多常见于
张同辉与刘晓丽系夫妻关系,在A市东城区扁担胡同56号居住。2010年5月中旬,西城区第一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房屋公司)的部分工人对该房进行翻修,并对该房屋的内墙进行了重新粉刷。施工结束后,工人甲因回家不便,在张同辉家借住一晚。第二天临走时不小心碰坏了
目前大量采用的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其特点主要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职责包括()。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所得,按照负担所得所在地确定来源地的有()。
按照与行政系统的关系,可以将行政环境划分为()。
“高山流水”是任何人都极为欣赏的古典音乐,而每个人对任何一种古典音乐的态度是要么着迷,要么不欣赏。由此可见()。
中国1840年代成书的名著《瀛环志略》的作者是谁?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