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admin2014-11-25  20

问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选项 A、张某是甲厂的厂长,在看到乙厂发布的高薪招聘之后,张某离开了甲厂,导致甲厂的倒闭
B、甲公司在销售自己的产品时,以乙公司的名义进行
C、甲企业进行有奖销售,经过机器摇奖最高奖为6000元的购物券
D、甲企业在销售自己的产品时,以明示的方式给对方折扣,如实入账

答案A,D

解析 A项明显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B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C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D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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