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admin
2011-01-23
22
问题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选项
A、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三人区分所有
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答案
B
解析
《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三人共同出资建楼并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虽然对整个楼房的所有权归属没有约定,但是很明显三人对楼房是共有关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zF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关于2013年1~5月保险业经营状况,能够从上述资料中推出的是()。
在二审终审制的法律前提下,再审终审案件怎么也不应该是司法部门的本意,剩下的理由只能是“顺应民意”了。“顺应民意”虽然是天大的好事,但对于法律,“顺应民意”应该体现在立法中,撇开司法的独立性,就法律的稳定性而言,朝令夕改的东西绝对不是法律,可以任意加以修改的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下列问题。在大学里讲美学,我不太会用到“竞争力”。美可能是一朵花,很难去想象如果我凝视这朵花,跟竞争力有什么关系。我曾在美索不达米亚发现八千年前的一个雕刻:一个女孩子从地上捡起一朵落花闻。这个季节走过北京,如果地上有一
社会公德是指在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要求每个社会公民在履行社会义务或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在本质上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群体,在历史长河中,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淀下来的道德准则、文化观念和思想传统。下列不属于社会公德范畴
作家在起步之初有时候就这么脆弱,他可以沉默着写,但他扛不住写作之外的世界对他报以更大的沉默。如果他的第一拳就打到棉花甚至空气上,他通常怀疑的不是棉花和空气,而是自己的手。一定有人说,文学是长跑,成大事者,必要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换句话说
科学家们观测到南极上空在春天到初夏期间会有臭氧耗损、臭氧层变薄的情形,俗称臭氧空洞;而北极上空的臭氧空洞则不明显。南极臭氧层空洞一般发生于: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善意取得的是: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
下列哪些选项,在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可以不用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
随机试题
企业家在智能素质方面的显著特征是
与针对TD-Ag体液免疫应答有关的细胞有
提示右心室肥大的心电图表现是
PRP应检测MIC的药物是
隐血试验前3天,下列哪项食物可以选用
阅读材料,根据要求完成教学设计。“遗传信息的携带者——核酸”这节内容是新课程人教版高中生物教材必修一《分子与细胞》中第二章第三节的内容。在第二章中,教材重点从微观方面介绍了组成细胞的分子基础,主要介绍了组成细胞的元素和化合物,前面两节已经介绍了组
写出下列命题的否定和否命题.(1)所有能被6整除的数都能被3整除.(2)若a>2,b>2,则a+b>4.(3)存在实数x,使x>3.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以下问题。从花粉到花生,让人类产生过敏变态反应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变态反应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变态反应”这一术语是儿科医生冯.皮尔凯和贝拉,锡克在20世纪初首先提出的。几乎同一时期,“过敏症”使生理学家查尔士.里歇声名远播并荣膺
Java程序的编译和执行模式包括2点,是【】和半解释。
MORO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