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人的自尊可以划分为有条件的自尊和无条件的自尊。前者是通过达到一些预设的标准来获得的自尊,自我价值感有赖于这些标准的实现,而非自我的本真需要,比如认为拥有美貌才有价值感。有条件自尊者往往并不了解自己的需要,其衡量自尊的标准是内化得来的。如果父母的爱是有条件的
人的自尊可以划分为有条件的自尊和无条件的自尊。前者是通过达到一些预设的标准来获得的自尊,自我价值感有赖于这些标准的实现,而非自我的本真需要,比如认为拥有美貌才有价值感。有条件自尊者往往并不了解自己的需要,其衡量自尊的标准是内化得来的。如果父母的爱是有条件的
admin
2016-12-14
20
问题
人的自尊可以划分为有条件的自尊和无条件的自尊。前者是通过达到一些预设的标准来获得的自尊,自我价值感有赖于这些标准的实现,而非自我的本真需要,比如认为拥有美貌才有价值感。有条件自尊者往往并不了解自己的需要,其衡量自尊的标准是内化得来的。如果父母的爱是有条件的,对自己欲求的行为进行奖励,对不欲求的行为进行惩罚,这就把行为标准强加给了儿童。儿童会不自觉地把这种标准当作自己的人生追求,有条件的自尊往往通过强烈的自我意识表现出来,这样的人总是通过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与这段文字的意思相符的一项是:
选项
A、人的本真需求是有条件自尊的来源
B、父母的过分溺爱会损害孩子的自尊
C、有条件自尊者往往过于在意外界的评价
D、父母给孩子制定行为标准对其成长不利
答案
C
解析
根据文段尾句的表述“有条件的自尊往往通过强烈的自我意识表现出来,这样的人总是通过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可知,有条件的自尊者对外界的评价往往过于在意,对应C项。根据首句内容“前者是通过达到一些预设的标准来获得自尊,而非自我本真的需要”,可知A项错误。B项“父母的过分溺爱”在原文中没有提到,无中生有,排除。D项“对其成长不利”在文段中没有提到,作者并未对父母制定标准的效果进行评价,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ykpFFFM
0
山西
行测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2217.9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2017.2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00.4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0.3万吨。2011年,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位于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电力、热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小题。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4年7月,汽车产销环比有所下降,同比保持稳定增长。1--7月,汽车产销受商用车下降影响,增幅较上半年趋缓,但乘用车依然保持10%以上增长。7月,汽车生产172.02万辆,环比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小题。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4年7月,汽车产销环比有所下降,同比保持稳定增长。1--7月,汽车产销受商用车下降影响,增幅较上半年趋缓,但乘用车依然保持10%以上增长。7月,汽车生产172.02万辆,环比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小题。下列工业产品产量2012年同比增长量最多的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小题。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同比增长率高于2012年同比增长率的有()种。
超市有一批酒需要入库,单独干这项工作,小明需要15小时,小军需要18小时。如果小明和小军一起干了5小时后,剩下的由小军独自完成,若这时小军的效率提高40%,则还需要几小时才能完成?()
①如果回声比较强,混响时间较长,就会使人听不清楚,但如果没有回声,又会使人觉得声音发“干”,不好听②这些实际上都是混响和回声对直达声的影响问题③两千多年前就有人注意到在乐池里铺放稻草会影响乐队的发声④我国还有在戏台下放瓦缸以增加共鸣的做法⑤所谓混响
甲、乙两人分别从A、B两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甲的速度是8公里/小时,乙的速度是5公里/小时,甲、乙两人相遇时,距离A、B两地的中点正好1公里。问当甲到达B地后,乙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到达A地?()
对微牛物进行科学研究,需要超出常规的研究思路与工具。说到工具,很多人肯定会首先想到显微镜,但显微镜只适合观察,如果要进行生化分析的话,琼脂的作用更加重要。如果你去过微生物实验室,你会发现大家最常用的实验工具就是培养皿,里面铺着一层富含营养的琼脂。每一个细菌
从所给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随机试题
当截平面通过圆锥顶点时,截交线为相交的两条素线,它与锥底面的交线合起来构成()。
归并排序有两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是______,第二阶段是______。
Theywere______white.
男,30岁,慢性肾炎6年。查血BUN18mmol/L,Cre285μmol/L,血红蛋白80g/L尿蛋白(++),最合适的治疗为
吴某2011年通过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2012年3月到甲专利代理机构实习,2013年6月领取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2014年8月吴某到乙专利代理机构工作。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1,3,5,9,17,31,57,()
八王之乱
下列选项默认的布局管理器不是BorderLayout的是
数据库设计包括两个方面的设计内容,它们是
ComputerCrimeAcomputercrimeisgenerallydefinedasonethatinvolvestheuseofcomputersandsoftwareforillegalpur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