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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62题)
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62题)
admin
2019-11-02
27
问题
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62题)
选项
A、甲将他人停放在车棚内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卖掉。甲行为构成侵占罪
B、乙下车取自己行李时将后备厢内乘客遗忘的行李箱一并拿走变卖。乙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在某大学食堂将学生用于占座的手机拿走卖掉。丙行为成立侵占罪
D、丁受托为外出邻居看房,将邻居锁在柜里的手提电脑拿走变卖。丁行为成立侵占罪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侵占罪。
AC项,物处在所有者的支配力所及的场所,支配范围根据社会一般人都会同意的社会观念判断:如果是所有者特意将财物放置于与自己的所在地相隔离的场所,能够认定所有者的占有;如果所有者暂时地遗忘该财物,财物与被害人之间的场所、时间距离对于判断占有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人停放在车棚内的自行车,属于他人特意放置的财物,即使没有上锁,也归主人占有,将其骑走卖掉的,成立盗窃罪。在大学食堂或者图书馆,学生用于占座的手机也归主人占有,别人将其拿走卖掉的,也成立盗窃罪。故AC项错误。
B项,当原占有者丧失对物的占有时,建筑物(汽车)的管理者取得对财物的占有。出租车后备厢内乘客遗忘的行李箱归出租车司机占有,他人将其拿走的,成立盗窃罪。故B项错误。
D项,封缄物(需要破坏外包装才能获取的物)属于本权者占有。主人锁在柜里的手提电脑归主人占有,即使房屋交由他人看管。所以丁将锁撬开,拿走电脑的,成立盗窃罪。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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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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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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