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达达商贸有限公司准备终止营业。经查实,达达商贸有限公司欠缴税款7 000元,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10日内缴纳欠缴税款,期满后,达达商贸有限公司仍未缴纳税款并开始转移或者隐匿公司的财产。 经过该县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计划采取强制执行

admin2021-06-30  18

问题 2018年6月,达达商贸有限公司准备终止营业。经查实,达达商贸有限公司欠缴税款7 000元,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10日内缴纳欠缴税款,期满后,达达商贸有限公司仍未缴纳税款并开始转移或者隐匿公司的财产。
    经过该县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计划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缴达达商贸有限公司所欠税款和滞纳金;同时,税务机关就此欠税行为决定于2018年7月20日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以10 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具体的强制执行措施是什么?

选项

答案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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