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丰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发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

admin2014-02-08  24

问题 宏丰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发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债权人会议认为甲律师事务所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将其撤换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管理和处分宏丰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代表宏丰公司参加诉讼或仲裁
D、甲律师事务所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

答案A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2条的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故A项错误。根据该法第25条的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故B、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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