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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甲公司董事长赵某用自己的一栋写字楼、夫妻共有的一幅古画做抵押。乙公司发函问其配偶钱某是否能够以该古画做抵押,钱某未予回复,乙公司未再坚持。后依旧以该房屋、古画设定抵押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甲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乙公司欲就该画申请执行。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甲公司董事长赵某用自己的一栋写字楼、夫妻共有的一幅古画做抵押。乙公司发函问其配偶钱某是否能够以该古画做抵押,钱某未予回复,乙公司未再坚持。后依旧以该房屋、古画设定抵押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甲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乙公司欲就该画申请执行。
admin
2022-09-19
48
问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甲公司董事长赵某用自己的一栋写字楼、夫妻共有的一幅古画做抵押。乙公司发函问其配偶钱某是否能够以该古画做抵押,钱某未予回复,乙公司未再坚持。后依旧以该房屋、古画设定抵押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甲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乙公司欲就该画申请执行。钱某提出异议,认为自己没有同意,因此不可执行古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2019年法考真题]
选项
A、古画的担保物权未经成立
B、赵某和钱某都是本案的被申请人
C、法院可裁定准许拍卖写字楼
D、法院可将甲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A,C,D
解析
A项,赵某将夫妻共有的古画抵押,既构成无权代理,又构成无权处分。乙公司知道该古画为夫妻共有,不构成善意取得;从无权代理角度,乙公司发函给钱某,构成催告。钱某一个月内未答复,构成拒绝,即针对画的担保物权没有成立。B项,钱某并非抵押人,故也非执行程序中的被申请人。C项,赵某以自有房屋设立抵押,法院裁定拍卖该房屋自无不可。D项,甲公司作为债务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在乙公司未将甲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法院可将其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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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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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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