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某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1)工程合同总价为21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可调,占工程价款的35%;材料有4种可调,材料1占5%,材料2占15%,材料3占

admin2020-10-28  34

问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某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1)工程合同总价为21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可调,占工程价款的35%;材料有4种可调,材料1占5%,材料2占15%,材料3占15%,材料4占10%;不调值费用占工程价款的20%。价格指数如下表所示。

    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65%,竣工前全部结清。
    (2)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
    (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模式,当实际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超过清单工程量的5%时,合同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5或1.05。
    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清单工程量进行了复核。其中:钢筋实际工程量为9600t,钢筋清单工程量为10176t(清单报价为5800元/t);土方实际工程量为30240m3,土方清单工程量为28000m3(清单报价为32元/m3)。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钢筋与土方工程的价款调整报告。
问题:
施工单位提出的钢筋和土方工程价款是否应予以调整?分别说明理由,并列式计算调整后的价款是多少万元(保留小数后两位)。

选项

答案(1)钢筋价款可以调整。 理由:钢筋实际工程量与清单量量差丨(9600-10176)÷10176丨×100%≈5.66%>5%,故可以调整。 调整后的钢筋价款=9600×5800×1.05/10000=5846.40(万元)。 (2)土方价款可以调整。 理由:土方实际工程量与清单量量差丨(30240-28000)÷28000丨×100%=8%>5%,故可以调整。 不可调整部分:28000×(1+5%)=29400(m3)。调整后的土方价款=[29400×32+(30240-29400)×32×0.95]/10000≈96.6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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