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价税合计为140.4万元,合同约定客户于9月5日、11月5日各支付50%价款:9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的价款,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已知高尔夫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

admin2019-09-20  31

问题 某市一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价税合计为140.4万元,合同约定客户于9月5日、11月5日各支付50%价款:9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的价款,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已知高尔夫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    )万元。

选项 A、0
B、12
C、14.04
D、6

答案D

解析 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140.4×50%÷(1+17%)×10%=6(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pI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