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父母均已去世,且无子女。甲只有一姐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多年不与甲、乙来往。后甲、乙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甲当场死亡。乙一天后去世。经查甲、乙二人遗产共价值一百万元,二人均未留遗嘱,根据我围继承法,应如何处理?( )

admin2018-03-18  41

问题 甲、乙为夫妻,父母均已去世,且无子女。甲只有一姐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多年不与甲、乙来往。后甲、乙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甲当场死亡。乙一天后去世。经查甲、乙二人遗产共价值一百万元,二人均未留遗嘱,根据我围继承法,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由丙继承
B、由丁继承
C、丙、丁分别继承五十万元
D、收归国家所有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题目中甲死亡后由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乙继承甲遗产;乙死亡后,由于没有父母、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遗产由其第二顺序继承人妹妹丁继承遗产。本题正确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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