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外债缠身而涉诉,遂聘请了李律师作为本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并向法院出具了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标明李律师作为本公司之全权代理人参加诉讼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李律师不得为下列哪种诉讼行为?

admin2016-01-15  31

问题 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外债缠身而涉诉,遂聘请了李律师作为本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并向法院出具了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标明李律师作为本公司之全权代理人参加诉讼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李律师不得为下列哪种诉讼行为?

选项 A、代表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向被告提出反诉
B、代表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进行和解谈判
C、以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名义四处取证
D、作为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继续参加上诉审理并出庭

答案A

解析 《民诉解释》第8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换句话说,没有明确列举的特别授权的话,该诉讼代理人将被视为一般授权,没有当事人的同意不得处分其实体权利,也就不得代之提出反诉,但是谈判、取证和出庭则是代理人一般都有的权利,注意不得提出和解不等于不能在当事人同意和解后参加和解谈判,不能代为上诉也不等于不能在当事人上诉后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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